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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她不必知——番外之季司朗(第3页)

在他看来,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,有些感情,放在心底,未尝不美。虽然会有孤独,但他从不觉得苦。爱本身就是一件孤独的事。

那之后,他们结束了一年的医疗救援,离开非洲,他回到旧金山,她回了海德堡。

她忙于准备升博,他已经开始工作,彼此都忙,但每周都会写一封电邮,说些有的没的,偶尔也会交流专业上的问题。有天聊起她升学的事,他说,要不要考虑来我的母校?我引荐我的导师给你。他心里有所期待,但心想她大概不会来的,她的美好记忆全在海德堡。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给了他回复,他看着那个肯定的答案,傻傻地笑出声来,连续几天心情都是雀跃的。

喜欢一个人的心是怎样的呢,就是哪怕不能拥有她,但能常相见,能听到她的声音,能与她一起共事,一起吃饭,一起晨跑,一起攀岩,一起爬山,心里已经足够欢喜了。

她在旧金山的那三年,是他与她之间最亲近的时光,很多时候,他几乎有一种错觉,他们是在一起的,是最合拍的情侣。而且,只差一点点,她就成了他的妻。

那桩对她来讲是对朋友两肋插刀般的情义的婚事,对他来说,却像一场美梦。

是怎样开始的呢,他记得,一起在食堂吃饭时,他接到母亲的电话,第N次安排他相亲,他无比苦恼地跟她提了句,她忽然说,要不,我跟你结婚吧?她的语气轻松随意,一边说一边还低头去喝汤。他却整个人都怔住了,好久才找回声音,说,你说什么?

她说,你看啊,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,而你呢,你反正也不喜欢女人。见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,可怜死了。我不救你谁救你啊!说着她还特豪气地拍拍他的肩膀,别太感动啊,哥们儿!谁叫我们是生死之交呢!

自从当年在撒哈拉沙漠他们遇见了强烈的沙尘暴,他以自己的血液为奄奄一息的她续命后,她就常说他们是生死之交。

他望着她,久久说不出话来。

他不喜欢女人这件事……说起来,真的是个天大的误会。

有个傍晚,她去他公寓找他时,在门口撞见一个男孩亲吻他的画面,便以为事情如她所见那般。

其实那个男孩是他一个世伯家的儿子,患有轻微自闭症,他曾受母亲之托,去帮他补习过功课,结果,男孩却对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。

他推开那个男孩时,虽然很愤怒,但当着朱旧的面,顾及少年的自尊,并没有挑明也没有斥责他,只让他赶紧离开。

随后他想解释的,可朱旧却阻止了他,说,我尊重这世界上任何一种感情。

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么想的,话到嘴边,竟然就缄默了。也许是觉得,让她有这样的误会,他们之间的相处就可以变得更加亲密而毫无顾忌。

只是那场有点荒诞的婚姻最终也没有结成,她不知道,当他单膝跪地,给她戴上家传的祖母绿戒指时,心里是多么幸福又多么哀伤,却只能用戏谑的方式来跟她打打闹闹,掩藏一颗真心。

其实在她说买了机票要回国时,他就已经知道,他与她的婚事要告吹了。可当真正听到她说“对不起”,已经做好了准备的心里,还是涌起巨大的失落。在开车载她去向母亲解释道歉,他好几次将车停在路边,想要返回,除了担心她被母亲责难,更多的原因,是他自欺欺人,以为不去,就不会结束。

是梦终究要醒。

他与她坐在黄昏日落下的贝壳海滩,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龙舌兰,满口满心都是离别的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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